如意集团 股票索赔
时效届满 · 不再征集违法违规类型依据下方处罚文书“查明的违法事实”归类,具体认定以文书原文为准。
索赔条件-买卖区间
- ① 买入2023-04-29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之后买入该股票
- ② 持有2023-08-31揭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时仍持有
- ③ 卖出或继续持有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因此遭受损失
揭露日当天及之后买入的,通常不在索赔范围内。
本案已有行政处罚文书,其中查明的违法事实是认定虚假陈述的重要依据。实施日、揭露日的最终认定,以及责任认定、损失计算和系统风险扣除,均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和法院最终裁判为准。
管辖法院
本案预计由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发行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发行人住所地在山东省(自治区),由省会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省高院另有指定其他中院管辖的,以指定为准。
该省份另有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可管辖此类案件的安排,具体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和实际受理法院为准。
依据法释〔2022〕2号第三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管辖第一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发行人变更注册地址的,管辖法院随之变化。查看司法解释全文 →
立案告知书公告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2023-08-31 原文 PDF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亚夫先生于2023年8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3001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3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立案。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认定的违法事实
已作出处罚决定,此为事先告知阶段文书,点击展开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2026-04-30 原文 PDF
经查明,如意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1年12月底,如意集团通过资产置换取得莱卡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莱卡)25.72%股权,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佛山莱卡成立以后,相关实物出资因重大纠纷而未实缴到位,现金出资被转出,佛山莱卡未实质开展生产经营。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该长期股权投资已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如意集团未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67,695.5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24.10%。2024年3月15日,如意集团披露更正公告,对所持佛山菜卡股权计提资产减值67,695.58万元,并追溯调整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2015年至2021年,如意集团对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庄吉)形成了10,427.38万元应付款项。2024年8月30日,如意集团在未取得相关债务豁免证据的情况下,终止确认上述应付款项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0,427.38万元,导致如意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10,427.3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5.74%。2025年4月30日,如意集团披露更正公告,调减2024年半年度营业外收入10,427.3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违法事实
来源: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1号,2026-05-20 查看原文
经查明,如意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12月底,如意集团通过资产置换取得莱卡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莱卡)25.72%股权,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佛山莱卡成立以后,相关实物出资因重大纠纷而未实缴到位,现金出资被转出,佛山莱卡未实质开展生产经营。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该长期股权投资已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如意集团未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67,695.5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24.10%。2024年3月15日,如意集团披露更正公告,对所持佛山莱卡股权计提资产减值67,695.58万元,并追溯调整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2015年至2021年,如意集团对第三方公司形成了10,427.38万元应付款项。
2024年8月30日,如意集团在未取得充分债务豁免证据的情况下,终止确认上述应付款项并确认上半年营业外收入10,427.38万元,导致如意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10,427.3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5.74%。2025年4月30日,如意集团披露更正公告,调减2024年半年度营业外收入10,427.38万元。
处罚决定
邱亚夫证券市场禁入期间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我局决定:对邱亚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