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 股票索赔
本所未征集违法违规类型依据下方处罚文书“查明的违法事实”归类,具体认定以文书原文为准。
索赔条件-买卖区间
- ① 买入实施日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之后买入该股票
- ② 持有揭露日揭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时仍持有
- ③ 卖出或继续持有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因此遭受损失
揭露日当天及之后买入的,通常不在索赔范围内。
本案目前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尚无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二条,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实施日、揭露日的最终认定,以及责任认定、损失计算和系统风险扣除,均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和法院最终裁判为准。
管辖法院
本案预计由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发行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金滩路。发行人住所地在湖北省(自治区),由省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省高院另有指定其他中院管辖的,以指定为准。
该省份另有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可管辖此类案件的安排,具体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和实际受理法院为准。
依据法释〔2022〕2号第三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管辖第一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发行人变更注册地址的,管辖法院随之变化。查看司法解释全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违法事实
来源:云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2024-01-04 查看原文
经查明,ST美置、刘道明、李俊锋、冯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2021年8月4日,ST美置子公司湖北美愿置业有限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协议进行融资,融资金额29,993.00万元,湖北美愿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湖北美锦良城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为该笔融资提供质押担保。ST美置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发生情况予以临时披露。2022年4月23日,ST美置子公司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浦支行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余额17,000.00万元还款期限从2022年4月28日调整至2023年4月27日,ST美置为该笔借款继续承担保证责任。ST美置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变更情况予以临时披露。2022年6月29日,ST美置及子公司芜湖美创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余额20,038.50万元还款期限从2022年6月15日调整至2023年6月15日,ST美置等各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ST美置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变更情况予以临时披露。2022年7月29日,ST美置及子公司杭州美生置业有限公司、湖北美愿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余额15,540.00万元还款期限调整至2023年4月15日和2023年7月15日,ST美置等各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ST美置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变更情况予以临时披露。2022年12月5日,ST美置子公司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400.00万元,ST美置对该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ST美置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发生情况予以临时披露。2022年12月30日,ST美置及子公司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余额6,022.7万元还款期限从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ST美置等各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ST美置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对上述担保的变更情况予以临时披露。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1.1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第6.3.11、6.3.1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第6.2.10、6.2.11条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应当在发生或变更(债务到期后展期并继续提供担保)时两个交易日内披露。ST美置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担保的主要内容,但未按规定以临时报告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2021年8月4日至2022年6月24日,ST美置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和仲裁事项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ST美置及其子公司又发生多起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141,258.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37%。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7.4.1、7.4.2条等规定,ST美置应当在收到重大诉讼、仲裁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但ST美置未按规定以临时报告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ST美置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刘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李俊锋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四、对冯娴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常见问题
美好置业(000667)股票可以索赔吗?
美好置业(000667)已被云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目前未征集本案。本页整理了已公开的立案、处罚文书和索赔条件,是否主张权利请自行判断,也可以咨询郎一华律师团队。实施日、揭露日的最终认定,以及能否获赔、赔偿金额,均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和法院裁判为准。
美好置业(000667)股票索赔由哪个法院管辖?
美好置业(000667)股票索赔案件预计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法释〔2022〕2号第三条,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专门法院管辖,省高级人民法院可另行指定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