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56 ·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星星科技 股票索赔

时效届满 · 不再征集
本案诉讼时效已于 2024-09-30 届满,本所不再征集。

届满日按揭露日起三年测算,未经法院认定。下列信息供了解案情参考;个案是否存在时效中断等情形、是否主张权利,请自行判断,也可以咨询律师。

股票代码300256
诉讼类型普通诉讼
管辖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施日2020-04-29
揭露日2021-09-30
诉讼时效届满2024-09-30
违法违规类型 财务造假虚假记载

违法违规类型依据下方处罚文书“查明的违法事实”归类,具体认定以文书原文为准。

索赔条件-买卖区间

  1. ① 买入2020-04-29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之后买入该股票
  2. ② 持有2021-09-30揭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时仍持有
  3. ③ 卖出或继续持有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因此遭受损失

揭露日当天及之后买入的,通常不在索赔范围内。

本案已有行政处罚文书,其中查明的违法事实是认定虚假陈述的重要依据。实施日、揭露日的最终认定,以及责任认定、损失计算和系统风险扣除,均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和法院最终裁判为准。

“三日一价”与索赔区间的判断方法 →

管辖法院

本案由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发行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周江村上棚81号。发行人住所地在江西省(自治区),由省会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法释〔2022〕2号第三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管辖第一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发行人变更注册地址的,管辖法院随之变化。查看司法解释全文 →

立案告知书公告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2021-09-30 原文 PDF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101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30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认定的违法事实

已作出处罚决定,此为事先告知阶段文书,点击展开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2022-11-21 原文 PDF

经查明,星星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4月29日,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营业收入634,377.94万元,营业成本532,387.24万元,利润总额15,421.78万元。2021年4月24日,星星科枝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内营业收入829,815.80万元,营业成本717,802.61万元,利润总额4,377.05万元。

一、星星科技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一)星星科技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星星触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触控)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38,381.66万元。

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星星、星星触控、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精密)、广东星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星星)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19,217.90万元。

(二)星星科技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精密、星星触控等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5,519.36万元。

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精密、星星触控等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6,581.32万元。

(三)星星科技虚构采购业务,虚增营业成本

2019年度,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江西星星等虚构采购,金额合计40,165.21万元。

2020年度,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星星精密、江西星星、广东星星等虚构采购,金额合计157,371.42万元。

(四)星星科技通过虚假采购折扣虚减营业成本

2019年和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与供应商约定虚假折扣。通过虚假折扣,星星科技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虚减营业成本419.91万元和154.81万元。

经查,通过以上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方式,星星科技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3,901.0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6,510.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7,390.86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利润总额的761.20%。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过财务造假活动虚增营业收入325,79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9,492.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6,306.39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星星科技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二、星星科技少计商誉减值损失

星星科技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7月完成对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100%股权的收购。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账面余额分别为30,593.92万元和56,998.32万元。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经查,通过上述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等方式,星星触控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0,033.26万元和18,888.34万元;星星精密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8,174.53元和49,276.85万元。星星科技2019年度和2020年度对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财务基础数据错误,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2021年12月30日,星星科技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在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发生减值。更正后,星星科技2019年度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4,671.96万元,其中收购星星触控形成的商誉补计提4,901.01万元,收购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补计提9,770.94万元;

2020年度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72,920.28万元,其中收购星星触控形成的商誉补计提25,692.91万元,收购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补计提47,227.37万元。

综上,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违法事实

来源:监管机关,2023-08-08 查看原文

经查明,星星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4月29日,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营业收入634,377.94万元,营业成本532,387.24万元,利润总额15,421.78万元。2021年4月24日,星星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内营业收入829,815.80万元,营业成本717,802.61万元,利润总额4,377.05万元。

一、星星科技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一)星星科技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星星触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触控)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38,381.66万元。

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星星、星星触控、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精密)、广东星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星星)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19,217.90万元。

(二)星星科技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精密、星星触控等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5,519.36万元。

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精密、星星触控等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营业收入6,581.32万元。

(三)星星科技虚构采购业务,虚增营业成本

2019年度,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江西星星等虚构采购,金额合计40,165.21万元。

2020年度,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星星精密、江西星星、广东星星等虚构采购,金额合计157,371.42万元。

(四)星星科技通过虚假采购折扣虚减营业成本

2019年和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星星触控与供应商约定虚假折扣。通过虚假折扣,星星科技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虚减营业成本419.91万元和154.81万元。

经查,通过以上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方式,星星科技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3,901.0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6,510.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7,390.86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利润总额的761.20%。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过财务造假活动虚增营业收入325,79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9,492.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6,306.39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星星科技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二、星星科技少计商誉减值损失

星星科技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7月完成对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100%股权的收购。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账面余额分别为30,593.92万元和56,998.32万元。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经查,通过上述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等方式,星星触控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0,033.26万元和18,888.34万元;星星精密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8,174.53万元和49,276.85万元。星星科技2019年度和2020年度对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财务基础数据错误,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2021年12月30日,星星科技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在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发生减值。更正后,星星科技2019年度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4,671.96万元,其中收购星星触控形成的商誉补计提4,901.01万元,收购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补计提9,770.94万元;

2020年度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72,920.28万元,其中收购星星触控形成的商誉补计提25,692.91万元,收购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补计提47,227.37万元。

综上,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50万元的罚款;

三、对杨述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四、对张绍怀、陈美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的罚款;

五、对李娟、王君、董胜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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