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45 ·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T闻泰 股票索赔
时效届满 · 不再征集买入区间2018-04-27 起至揭露日 2023-07-12 之前
持有条件揭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时仍持有
诉讼时效已于 2026-07-12 届满
*ST闻泰(600745)虚假陈述案:实施日2018-04-27,揭露日2023-07-12,诉讼时效已于2026-07-12届满,本所不再征集。
股票代码600745
诉讼类型普通诉讼
管辖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施日2018-04-27
揭露日2023-07-12
诉讼时效届满2026-07-12
索赔条件-买卖区间
123
今天
- 1实施日 2018-04-27
- 2揭露日 2023-07-12
- 3诉讼时效届满 2026-07-12
买入并持有区间 揭露后(诉讼时效内可起诉)
- 买入:2018-04-27 及之后、揭露日之前买入该股票
- 持有:揭露日(2023-07-12)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时仍持有
- 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因此遭受损失
揭露日当天及之后买入的,通常不在索赔范围内。
30 秒自测:我在索赔范围内吗?
仅为初步判断,按自然日估算,未考虑停牌和交易日;是否属于索赔范围,以律师审核、监管机关认定和法院裁判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二条,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行政处罚为由不予受理。实施日、揭露日的最终认定,以及责任认定、损失计算和系统风险扣除,均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和法院最终裁判为准。
管辖法院
本案预计由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发行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汪仁镇新城路东18号。发行人住所地在湖北省(自治区),由省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省高院另有指定其他中院管辖的,以指定为准。
该省份另有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可管辖此类案件的安排,具体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和实际受理法院为准。
依据法释〔2022〕2号第三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管辖第一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发行人变更注册地址的,管辖法院随之变化。查看司法解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