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17-04-08
佳电股份(000922)立案告知书公告(2017-04-08)
文书要点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03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03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二、相关说明
1、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7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2017〕97号 2017-12-01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公告转载) 2017-09-27
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