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5-04-26
ST东尼(603595)立案告知书公告(2025-04-26)
文书要点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公告标题:东尼电子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或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2025〕18号 2025-11-08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公告转载) 2025-10-30
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