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17-04-13
大连控股(600747)立案告知书公告(2017-04-13)
文书要点
- 2017年4月12日,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连调查字2017001号)。因公司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2日,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连调查字2017001号)。因公司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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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