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15-07-24
*ST高科(600730)立案告知书公告(2015-07-24)
文书要点
- 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时公告《中国高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9)。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补充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时公告《中国高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9)。
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通字15046号)。因公司涉嫌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由于在上述公告中未对此次立案调查涉及的风险进行提示,现给予补充如下:
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3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中国高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9)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7月24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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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