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0-04-22
天目药业(600671)立案告知书公告(2020-04-22)
文书要点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20141号),具体内容如下: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20141号),具体内容如下: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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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