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18-03-22
抚顺特钢(600399)立案告知书公告(2018-03-22)
文书要点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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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