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0-05-07
维维股份(600300)立案告知书公告(2020-05-07)
文书要点
-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3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3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五月七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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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