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5-01-17
青岛中程(300208)立案告知书公告(2025-01-17)
文书要点
-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51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对公司立案。
- 公告标题: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51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对公司立案。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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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公告转载) 2025-04-30
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