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4-08-19
先河环保(300137)后续立案告知书公告(2024-08-19)
文书要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第一大股东李玉国先生和前实际控制人张菊军先生通知,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和张菊军先生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4008号、证监立案字0162024009号、证监立案字016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公告标题:关于相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第一大股东李玉国先生和前实际控制人张菊军先生通知,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和张菊军先生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4008号、证监立案字0162024009号、证监立案字016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和张菊军进行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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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