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0-12-07
艾格拉斯(002619)立案告知书公告(2020-12-07)
文书要点
- 2020年12月4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201410号),具体内容如下:
- 公告标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4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201410号),具体内容如下:
因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次立案调查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上市公司将积极配合检查,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不得减持股份。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4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2023〕148号 2023-11-30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公告转载) 2021-11-18
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