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18-08-25
宁波东力(002164)后续立案告知书公告(2018-08-25)
文书要点
-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8039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8039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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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