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0-06-23
德豪润达(002005)立案告知书公告(2020-06-23)
文书要点
-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202000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202000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2021〕6号 2021-09-10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公告转载) 2021-04-09
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