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观察 · 2026-08-19

巨力索具(002342)因互动易误导性陈述被罚950万,投资者能否索赔

巨力索具(002342)因在互动易回复中对商业航天业务作出误导性陈述,被河北证监局罚款950万元。本文梳理相关回复、股价反应和股票索赔区间,分析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2026年7月11日,巨力索具(002342)公告收到河北证监局〔202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450万元,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云被警告并罚款300万元,时任总经理杨超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合计950万元。

这张罚单针对的不是年报财务数据,而是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上的多次回复。监管认定,公司对商业航天相关产品的应用情况、所处阶段和知识产权归属表述不准确,也没有完整披露相关订单金额较小等重要事实,足以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的判断,构成误导性陈述。

具体来看,公司在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和2026年1月5日前后,先后回复投资者关于长征十二号甲火箭配套、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以及卫星在轨工作部件等问题。回复使用了“提供了产品支持”“关键产品支持”“已有代表性应用”等表述,但没有准确说明产品实际应用环节、项目进展和知识产权归属。公司后来披露,2025年商业航天订单金额为996.51万元,相关业务当年可确认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低于0.50%;2026年初至澄清公告日的订单金额为128.65万元。

从市场反应看,巨力索具股价在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由6.94元上涨至19.06元。2026年2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披露商业航天业务的实际规模及对业绩的影响较小,股价随后连续下跌。这个过程说明相关互动易回复确实具有市场关注度,但股价上涨还可能受到题材、市场环境和其他信息的共同影响,不能仅凭处罚决定书直接推定每一名投资者的损失都应由公司承担。

按照目前的公开材料判断,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买入巨力索具股票,并在2026年2月11日收盘时持股,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并产生损失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这里的结论是基于现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澄清公告和公开交易信息作出的索赔展望,并不是法院已经作出的终局认定。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套程序。投资者最终能否获赔,仍需由法院审查相关陈述是否达到重大性标准、投资者是否因相关信息作出交易,以及损失中有多少可以归因于虚假陈述。证券市场整体波动、行业和题材变化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依法可能被扣除。

《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则要求结合揭露后市场反应、交易记录和损失形成过程,判断交易因果关系与损失因果关系。因此,互动易并不是“随便回复”的区域,具有投资决策影响的公开回复同样可能进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的审查范围。

本文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监管机关公开信息和交易数据整理。文中关于实施日、揭露日、索赔区间、基准日及责任成立的分析,属于现阶段观点,最终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为准。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投资建议。

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普及及个案信息梳理,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关键时间节点与责任认定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及法院最终裁判为准,须结合本人交易记录,并由法院最终认定,请勿仅依据本文自行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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