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观察 · 2026-08-16

天际股份(002759)提前确认收入被罚,投资者能否索赔

天际股份因子公司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3.33%,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合计被罚555万元。本文梳理违法事实、揭露日及索赔区间,分析投资者能否依法索赔。

天际股份因子公司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公司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被罚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和55万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合计罚款555万元。

本案违法行为发生在天际股份并购子公司常熟新特化工的销售业务中。2023年11月至12月,常熟新特化工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在向客户销售产品时,通过自行签收送货单、安排客户填写送货单以及提前开具发票等方式,提前确认本不应在当期确认的收入。该行为导致天际股份2023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365.4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80.5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84.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33%,2023年年度报告因此构成虚假记载。

天际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3月25日披露。2026年2月12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按照目前的公开材料判断,2024年3月26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买入天际股份股票,并在2026年2月11日收盘时持股,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并产生损失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最终能否获赔以及具体赔偿金额,还要结合投资者的交易记录、揭露日后的卖出情况、系统风险和其他市场因素,由法院依法认定。

本案目前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天际股份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天际”。股票被特别处理、是否退市,与投资者是否具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资格,是两个不同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本文仅依据目前公开信息作出梳理和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个案法律意见。投资者具体索赔资格、损失金额、责任范围及诉讼时效,以正式公告、交易材料和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普及及个案信息梳理,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关键时间节点与责任认定以监管机关正式认定及法院最终裁判为准,须结合本人交易记录,并由法院最终认定,请勿仅依据本文自行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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