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4-04-12
ST长方(300301)立案告知书公告(2024-04-12)
文书要点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公告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因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尚未有调查结果;公司进行了因子公司康铭盛产生的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4月29日及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告编号:2023-096)。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2023年报审计工作正按计划顺利进行。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与康铭盛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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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