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1-07-14
聚龙股份(300202)立案告知书公告(2021-07-14)
文书要点
-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202172号、202173号、202174号),因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
- 公告标题: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202172号、202173号、202174号),因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
本次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柳长庆先生、柳永诠先生的正常履职,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在调查期间,聚龙股份、柳长庆先生、柳永诠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2022〕1号 2022-12-29
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