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公告 · 2022-07-02
太安退(002433)立案告知书公告(2022-07-02)
文书要点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17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公告标题: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17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同一案件的其他监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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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立案告知书公告 2023-09-16
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