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公告转载) · 2026-04-29

海德股份(00056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04-29)

公司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00567)
文书类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公告转载)
作出机关/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
公告日期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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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要点

  • 这是处罚程序中的事先告知书,处罚结果以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本文目录
  1.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2.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3. (一)根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
  4.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5. 三、备查文件

文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进行立案调查。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广西先生: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王广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海德股份、王广西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1年3月,海德股份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海德股份及其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款。2021年4月,海德股份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8.84亿元代海德股份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构成资金占用。海德股份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均为8.84亿元,分别占当期定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8.65%、17.04%、16.08%、16.69%,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

海德股份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4月,上述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海德股份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海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鉴于海德股份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经全部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68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根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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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说明:本页文书全文取自上市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整理于 2026-11-03。如与官方原文有出入,以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