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兄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公示
各债权人、债务人:
2026年8月21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太仓市兄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破产清算受理日,债务人无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亦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本案无职工债权(职工债权总额为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将上述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6年11月7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各债权人、债务人如有异议的,请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异议函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郎一华 电话13771790131,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72号宏海大厦19楼
太仓市兄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22日
本公告由太仓市兄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发布;债权申报的期限、方式和地址以本公告及人民法院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