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号
国办函[2003]63号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03-09-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效力状态据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标注(2026-10-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

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函[2003]63号)

国资委:

你委《关于调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请示》(国资改组[2003]4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邵 宁 (国资委副主任)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唐双宁 (银监会副主席)

成 员:吴晓灵 (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小建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李 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李 飞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董 力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张 衢 (工商银行副行长)

罗 熹 (农业银行行长助理)

张燕玲 (中国银行副行长)

罗哲夫 (建设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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