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西蒙克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后该案破产程序终结,普通债权清偿率约7.37%(数字来自本所旧站公告)。
办理过程
本所旧站
园区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指定本所担任管理人
2011-09-20
本所旧站
债权申报截止日(专案通道公告)
2011-11-21
本所旧站
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5-07-28
本所旧站
公告:园区法院作出(2011)园商破字第0001-7号民事裁定,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2018-09-25
本页为早期案件的历史记录。标注「本所旧站」的条目来自本所旧网站的公告,仅保留案件名称、关键日期和事实,当时的联系方式和申报表等附件不再提供,债权申报等事项均已过期;其余条目链接至发布方原文,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