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罗罗屋缝制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成员。
办理过程
本所旧站
专案通道发布强制清算受理及债权申报事项
2011-10-09
本页为早期案件的历史记录。标注「本所旧站」的条目来自本所旧网站的公告,仅保留案件名称、关键日期和事实,当时的联系方式和申报表等附件不再提供,债权申报等事项均已过期;其余条目链接至发布方原文,以原文为准。
2011年9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罗罗屋缝制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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